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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将力争在今年内,向社会公布14项不文明行为的裁量标准。”日前,汕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随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加快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资料图】
这是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紧盯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高效能监督推动中心工作落实到位的积极实践。2020年9月15日,汕头市颁布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国首创执法清单公开制度,标志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新阶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从2021年开始,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组织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紧紧围绕汕头市委中心工作,通过持续监督,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文明水平,凝聚起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合力,助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持续突破。
汕头廻澜书院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受访者供图
提升质效
把监督工作融进发展大局
端午假期,汕头水上英歌舞、热闹“龙舟景”火热出圈,民俗文化热潮带动旅游市场升温,市民游客文明旅游、文明观礼蔚然成风。当地旅游市场日渐火热,背后离不开城市文明水平的不断提升。这既是汕头市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结果,也与汕头人大的持续监督密不可分。
今年是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汕头优环境、强产业、惠民生的落脚点和着力点,不仅是为了让城市“得牌”“受奖”,更重要的是让群众“得利”“受益”。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紧盯问题,把监督工作融进全市发展大局,再次将检查《条例》实施情况作为2023年监督工作重点之一,切实做到汕头市委和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在此过程中,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头监督,对如何更好组织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多次听取检查组工作情况汇报。在6月2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文明办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并开展座谈交流。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人大监督质效的提升,离不开衔接细密的程序设计和扎实有效的运作机制。为做好这次执法检查,汕头市人大社会委在今年3月份开展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等。同时,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及早做好准备,并加强与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人大代表的联系,形成合力,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延伸链条
各级人大联动监督共晒“明白账”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是《条例》实施的题中之义。如何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逐步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力量,采取市、区(县)两级人大联动,通过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围绕重要条文、重点问题同步实施检查,助力解决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让文明风尚蔚然成风。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分别赴濠江区、澄海区,深入社区、企业和公共场所、交通路口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并现场召开相关座谈会,听取汇报。同时,从今年4月开始,各区县人大组织对《条例》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存在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充分发挥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作用。
这项新的监督探索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在各级人大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吸纳各区(县)人大监督成果,召开专题会议互通梳理全市监督工作情况,全面查找问题,交流意见思路,凝聚合力研究破解之策,有力促进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放大了监督效应,共同晒出了汕头文明创建的“明白账”。
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才能以精准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汕头人大还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镇街乃至村(社区),让人大代表联络站、小院板凳会、群众议事会等成为发现文明问题的第一现场,及时协调反映解决群众诉求,就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交流意见想法。
举例而言,在潮阳区西胪镇,便由镇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市区镇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先后前往西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潮阳区西凤初级中学以及泉塘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地,点对点、面对面了解基层群众反映的真实情况,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再如,今年5月,金平区广厦街道杜鹃社区邀请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接访联系选民群众活动。选民群众结合当地实际和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畅所欲言,提出了有关社区环境消防隐患、园区车辆乱停乱放、园区绿化修剪、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的良好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悉心听取意见建议并一一做好记录,现场回复了诉求和问题,进一步提升社区文明建设水平。
将各级治理监督合力集结起来,一幅汕头人大文明监督的生动图景呈现在眼前,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了监督链条,强化跟踪监督和日常监督,增强了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和持久力。
完善机制
跟踪监督助推文明风尚蔚然成风
针对《条例》贯彻实施的宣传引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开展情况如何?文明行为规范是否深入民心?以群众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紧盯不放。
近日,2023年汕头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之“学习市民公约 争当友善市民”——《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汕头市民文明公约》教育实践活动在金平区百合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行。
活动中,现场群众就“我可以为文明汕头做什么”进行建言献策,展开热烈交流。“文明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修养。每个人都应该主动去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市民公约,争做文明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带动更多人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居民陈女士说。
这一幕,生动体现了在汕头人大的监督下,各部门积极作为、宣传《条例》,市民群众文明意识逐步得到提高的显著成效。事实上,城市文明跃升不是一时之事,也不是某一领域之事,需要久久为功。
在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的报告中,可以看到,经过3年持续监督,《条例》得到更正确有效依法实施——城市面貌、城市品位以及市民的文明程度有较为显著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文明行为已逐渐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自觉行动。
然而,《条例》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的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常态化执法机制尚待完善、文明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等。接下来,汕头人大还将持续推进跟踪监督,用“务实”促“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监督,久久为功用力,推进痛点难点问题解决,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文明水平。
南方+记者 蔡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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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沚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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